2026年初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(2026年修订)》。我参加了省高院的专题研讨,发现新规对终本程序做了一系列收紧,对申请人来说,有三大利好。今天我一条一条讲给你听。这些新规直接关系到你的终本案件能不能恢复执行。
利好一:终本前,法院必须向申请人出示详细的财产查控报告,并听取申请人意见。以前,很多法院在终本前,只是系统里查一下,觉得没财产就出终本裁定。申请人根本不知道法院查了哪些地方、查到了什么。新规要求,终本前,法院必须出具一份《财产查控情况告知书》,详细列明查询了哪些财产类型、查询结果是什么、为什么认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。而且,法院还必须约谈申请人。在约谈中,你可以对查控结果提出异议,可以提供新的财产线索。如果你提供的线索明确具体,法院必须再次调查。这意味着,终本不再是一锤子买卖,你有机会在终本前就“拦下”终本。我最近代理的一个终本案件,法院本来准备终本,约谈时我提交了被执行人可能在天津有房产的线索。法院暂停了终本,派人去天津查,果然查到了一套房产,直接查封了。如果没有这个新规,这个案子可能就终本了。
利好二:终本后五年内,法院每六个月查一次,且查控范围扩大。以前的规定是“每六个月查一次”,但查什么、怎么查,没有明确。新规明确,终本后的查控,不仅要查银行存款、房产、车辆,还要查微信零钱、支付宝余额、保险、公积金、理财产品。这意味着,被执行人的“隐形财产”也在法院的监控范围内。我手头有一个终本两年的案子,新规实施后,法院在例行查控中发现了被执行人新开的一个微信账户,里面有十几万。法院依职权恢复了执行,把钱划扣了。当事人给我打电话时激动地说:“没想到法院真的会主动查微信!”这个案例说明,终本后的查控不再是走过场。
利好三:恶意利用终本程序拖延执行的,法院可以罚款、拘留甚至追究刑责。以前,有些被执行人故意不配合、不报告财产,法院拿他没办法。新规明确,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,或者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终本,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、拘留措施,情节严重的,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。我办过一个终本案件,被执行人明明有收入,但故意把钱转到情人账户,导致终本。新规实施后,我们向法院提交了证据,法院对他进行了司法拘留。他被关进去第二天,家属就把钱凑齐了。所以,终本不再是被执行人的避风港。
这三大利好,说到底就是一句话:法院对终本程序的态度变了,从“能终本就终本”变成了“能执行就执行”。作为申请人,你要做的就是用好这些新规则,在终本前争取不终本,在终本后争取恢复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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