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代理过一个案子,杭州一家科技公司拖欠供应商货款200多万,官司赢了,执行的时候发现,这家公司账户上只有几千块钱,法人代表是个70多岁的老太太,名下没有任何财产。供应商急了:“李律师,他们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啊,办公室每天都有人上班,怎么可能没钱?”
我告诉他,这种情况很常见,叫做“一套人马两块牌子”。说白了,就是老板用一家公司签合同、接业务,用另一家公司收钱、藏钱。你起诉的那家公司,可能就是个空壳。
我接下这个案子后,没有直接去追原公司,而是先去查了这家公司的工商档案。我发现,这家公司的监事和另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,而且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址一模一样。我又去调了那家关联公司的银行流水,发现原公司的客户,很多都把货款打到了关联公司的账户上。
我把这些证据整理好,向法院申请追加关联公司为被执行人,理由是“财产混同、人格混同”。法院审查后认为,两家公司人员、业务、财务高度混同,已经丧失独立人格,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最终,关联公司账户里的200多万被划扣,供应商拿回了全部货款。
这个案子胜诉后,供应商专门请我吃饭,问我:“李律师,你是怎么想到去查关联公司的?”我告诉他,做了这么多年执行案子,我总结出一条规律:当一家公司账上没钱但还在正常经营,它背后一定有一家“影子公司”。
那么,怎么找出这家“影子公司”?我教你几招:
第一招,查工商档案。重点看法定代表人、股东、监事、高管的人员名单。如果这些人在其他公司也有任职,尤其是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大股东,那就要重点关注。另外,看注册地址。如果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址一样,或者很近,那也是线索。
第二招,查银行流水。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公司的银行流水,看看客户的货款打到了哪个账户。如果发现钱都流向了另一家公司,那就坐实了。
第三招,查合同和发票。如果可能,去被执行人的客户那里问问,看他们跟哪家公司签的合同、发票是哪个公司开的。有时候,原公司只负责签合同,但发票和收款都是关联公司。
第四招,实地走访。去原公司的办公地点看看,门口挂的牌子是哪家公司,里面的人同时在处理几家公司的事。我曾经在一个案子中,发现原公司和关联公司共用同一个前台、同一套财务系统,这就是混同的有力证据。
第五招,查税务记录。申请调查令去税务局查原公司的纳税申报表,看看它的销售收入和银行流水是否匹配。如果销售收入很大,但流水很少,说明钱被截流到了别处。
找到关联公司只是第一步,关键是要向法院证明“人格混同”。法院通常看三个标准:人员混同(同一拨人管几家公司)、业务混同(经营范围相似、客户重叠)、财务混同(资金随意划转、账目不分)。你把这三方面的证据收集齐全,法院大概率会支持追加。
最后我想说,很多中小企业主自以为聪明,用“一套人马两块牌子”来逃避债务。但他们往往忽略了一点:法律不是纸老虎,只要你肯花功夫去查,他们的伪装就会被撕下来。你欠的钱,终究要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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