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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执行人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?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实战要点

  我代理过一个案子,当事人借给朋友200万,对方到期不还,起诉胜诉后申请执行,却发现对方名下唯一一套房产,在诉讼期间过户给了刚成年的儿子。当事人气得发抖:“李律师,他明明有房,故意送给儿子,这不是耍赖吗?”我告诉他,这种情况法律早有准备,叫做债权人撤销权之诉。今天我就把这种诉讼的实战要点,结合这个案子,从头到尾讲一遍。

  所谓债权人撤销权,简单说就是:如果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(比如白送房子给子女),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影响了你债权的实现,你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个转让行为,把财产追回来。那个案子中,被执行人把房子无偿赠与儿子,没有任何对价,这就是典型的无偿转让。我们向法院提起了债权人撤销权之诉,要求撤销赠与合同,恢复房产为被执行人所有。法院最终支持了我们的请求,房产重新回到被执行人名下,然后被查封拍卖,当事人拿回了200万。

  那么,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,要注意哪些实战要点?我总结出六个关键步骤,每一个都关系到你能不能成功追回房产。

  第一步:确认债权已经成立且合法有效。你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、已经到期的。如果债权还在诉讼中,或者判决还没生效,你不能提撤销权之诉。我那个案子的当事人,判决已经生效了,债权明确,这是前提。很多终本案件的当事人之所以无法追回房产,就是因为债权还没被法院最终确认。

  第二步:查清转让的时间和价格。你需要证明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。如果债务人在你借钱之前就把房子送人了,那你管不着。另外,要证明转让是无偿的或者价格明显不合理。无偿赠与好证明,看合同里有没有写“赠与”字样。低价转让则需要评估市场价。我那个案子的赠与合同上写着“无偿赠与”,证据确凿。

  第三步:证明转让行为影响了你债权的实现。也就是说,债务人除了这套房子,已经没有其他财产可以还你了。这就需要你提供法院的执行裁定书、终本裁定书,证明法院查不到其他财产。我那个案子的被执行人,名下除了这套房,确实没有任何存款、车辆、股权,所以满足条件。很多终本案件之所以符合撤销权条件,就是因为被执行人只剩下这套被转移的房产了。

  第四步:注意诉讼时效。撤销权必须在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行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,而且自转让行为发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五年。超过这个期限,你就不能再提了。我那个案子的当事人,是在法院查询房产信息时才发现房子被过户了,从发现到起诉,不到三个月,符合时效要求。所以,终本后你要定期查被执行人的房产变更记录,一旦发现转移,立刻行动。

  第五步:收集证据。你需要准备:债权证明(判决书、调解书、公证书等)、终本裁定书、房产转让合同或赠与合同、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、证明无偿或低价转让的证据。我那个案子,我们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了房产的变更记录,拿到了赠与合同复印件,这些都是关键证据。

  第六步: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撤销权之诉的被告是债务人,受益人(比如那个儿子)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诉讼请求要写清楚:请求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房产赠与合同,判令房产恢复登记到债务人名下。法院判决支持后,你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恢复登记,然后申请法院查封拍卖。

  这个案子胜诉后,当事人对我说:“李律师,原来法律不是软柿子。”我告诉他,法律从来都是硬的,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用。债权人撤销权就是法律给债权人的一把利剑。当被执行人以为把房子送给子女就万事大吉的时候,这把剑就能刺破他的伪装。最后提醒一句:发现转移要趁早,别等过了时效再后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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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思萌律师
李思萌 律师

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· 浙江朕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/副主任律师

10年以上执行实务经验,专注于疑难执行案件、终本恢复、企业法律顾问。本文为原创,转载需授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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