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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、公积金、理财账户能否执行?这4类新型财产线索你查了吗

每次我跟当事人说“我们去查一下对方的保险和公积金”,他们都会露出惊讶的表情:“保险也能执行?公积金不是不能动吗?”我告诉他们,这已经是老黄历了。今天我就把这四类新型财产线索的执行方法,一次讲清楚。

第一类:商业保险的现金价值。

我办过一个案子,被执行人欠了30万,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。我申请了调查令,去查了他名下所有的商业保险。结果发现,他买了好几份分红型年金险,光现金价值就有20多万。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些保单的现金价值,法院向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要求保险公司退保并划扣现金价值。保险公司一开始还推脱,说退保要本人同意。法院直接回了一句:“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保单现金价值的规定》,无需投保人同意。”最终,20多万顺利划扣。

那么,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保险?一般来说,只要保险具有储蓄性、投资性,比如年金险、万能险、分红险、两全险,它的现金价值就可以执行。纯保障型的消费险(比如医疗险、意外险)通常不执行,因为现金价值极低。怎么查?申请律师调查令,去中国银保信平台或者各家保险公司查询。

第二类:住房公积金。

很多人认为公积金是“救命钱”,不能执行。这个观念是错的。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最高法的相关批复,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需求的前提下,公积金可以被强制执行。

我办过一个案子,被执行人欠了15万,没有其他财产,但他的公积金账户里有12万。我们向法院申请执行,法院审查后认为,被执行人已有住房,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依赖这笔公积金,于是裁定划扣。12万到账后,剩下的3万我们通过执行他的工资补齐了。

当然,执行公积金有条件。如果被执行人只有这笔公积金且没有住房,法院可能会预留一部分用于租房。但总的来说,公积金是非常有价值的执行标的。

第三类:理财账户(基金、股票、理财通、余额宝)。

这类财产的查询和银行存款类似,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,理财账户里的钱往往比存款还多。我查过一个案子,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里只有几千块,但他的余额宝里有8万,理财通里还有5万。我们申请法院冻结了这些账户,全部执行到位。

怎么查?通过律师调查令,向支付宝(蚂蚁财富)、腾讯理财通、天天基金、各大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查询。需要注意的是,理财账户的查询响应时间比银行慢,要提前规划。

第四类:网络支付账户(微信零钱、支付宝余额、京东钱包等)。

这个我之前也提过,但还是要强调一遍。现在很多人把日常消费的钱都放在微信和支付宝里,而且这些平台也提供理财服务。我查过的最夸张的一个案子,被执行人的微信零钱里常年放着二十多万,就为了日常消费方便。我们冻结后,对方还打电话来问:“你们怎么连微信里的钱都能封?”我告诉他:“法律面前,没有死角。”

最后我想说,执行难,难在你不知道去哪里找。但只要你愿意多走一步,多查一项,那些藏在保险、公积金、理财账户里的钱,就有机会被你挖出来。别再用老眼光看新问题了,时代变了,执行的手段也在进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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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思萌律师
李思萌 律师

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· 浙江朕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/副主任律师

10年以上执行实务经验,专注于疑难执行案件、终本恢复、企业法律顾问。本文为原创,转载需授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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